我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,供电、供水部门将水电费发票开具给本公司(供电、供水部门不给予开发小区住户直接入户),由本公司向全体用户收取得的水电费,收取得的这部分水电费如何缴纳营业税?是全额缴纳,还是按收支差额部分缴纳?如果全额缴税,最终住户要将重复征税(既承担供电、供水部门的增值税,又要承担营业税)对否?
部门:劳财税科 答复时间:2014-06-16 1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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